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牵头建设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简称“因子库”)第一版正式上线。
图片来源:“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第一版)
正式上线通知
该因子库作为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社会各界提供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基础数据支持,推动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图片来源: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网站
主要内容
框架设计方面
系统设置了因子库数据、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和碳排放计算工具四大重要模块。
碳排放计算工具提供发电、水泥、电解铝、其他行业共计4类的行业企业碳排放统计计算模块,便于相关企业进行数据统计核算。
数据说明方面
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是指单位活动水平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是核算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参数。
因子库建设遵循“广泛征集、共建共享、循序渐进、科学实用”原则,坚持急用先行、分类推进,优先发布社会需求迫切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
目前,因子库中数据部分来源于调研、实测等获取的本地化因子,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等国际缺省排放因子。
涵盖范围
本次发布的因子主要为行业企业排放因子,用于核算企业或者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排放量,与国家制定发布的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标准以及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业企业核算技术规范中排放源和分类相衔接。
为方便用户使用,提供了“按排放源类别”和“按行业企业类别”两种分类方式。
其中,按排放源类别,具体包括燃料燃烧、煤炭生产、碳酸盐使用、熟料生产以及能源用作原材料、废水和固废处理、农业生产等直接排放因子,以及净购入电力等隐含排放的间接排放因子,涉及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以及含氟气体等温室气体。
为方便企业了解自身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因子库”还提供了碳排放计算工具。
网站查看情况
其中以发电行业为例。其中净购入电力电网排放因子默认值为0.5366(kgCO₂/kWh),默认值为2022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图 化石燃料燃烧的新增排放源
自定义的新增排放源
自定义的新增排放源部分,分别 “按排放源类别”和“按行业企业类别”两种分类方式,进行了分类,并详细的公布了每一项CO₂因子。需要的话可以很方便的进行查找。
水泥、电解铝和其他行业可以按照需要进行查阅。
同时,网站还将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相关的文件进行了发布,便于查看使用。
图片来源: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网站
相关情况说明
直接气体排放因子分类详细,涵盖广泛
对于范围一的直接排放领域,对排放源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分类,所涉范围广泛。
● 测定CO2因子的排放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碳酸盐使用过程、平板玻璃生产过程、能源用作原材料使用、熟料生产过程、含氟产品生产;
● 测定CH4因子的排放源包括生物质燃料、煤炭生产、废水处理、固废处理、动物肠道发酵、动物粪便管理;
● 测定N2O因子的排放源包括生物质燃料、固废处理、动物肠道发酵、动物粪便管理、化工生产过程排放。
非化石能源发展迅速,电力消费碳排放因子下降
其他
意义
提升碳核算能力,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因子库为全国碳排放核算提供了权威、统一的数据支持,其提供的行业企业排放因子与国家现行标准对接,提升核算的准确性和效率,降低核算成本,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促进碳市场健康发展,促进低碳转型
统一、权威的排放因子数据或将为市场参与者提供统一的参考标准,降低核算过程的不确定性,提高数据透明度,从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障碳市场健康发展。
碳数据质量的增强有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碳定价机制,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碳减排。
夯实绿色金融发展基础
准确、透明的排放因子数据或将有助于金融机构更有效地评估企业的碳排放风险,促进绿色投资,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因子库的开放性和共建共享机制,也鼓励社会各方参与数据完善,进一步提升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吸引更多资金流向绿色低碳领域。
因子库后续如何更新
为使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更能反映我国现行主流技术工艺,符合我国最新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参考其他国家经验,未来拟按年度更新因子库内容,逐步提高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行业企业以及研究机构等主体能否参与因子库数据更新工作
由于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涉及的行业领域众多,为使因子库数据更有代表性,不断提高数据准确性,鼓励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个人等社会各方参与因子库的更新工作。
下一步,将在因子库中设置共建模块,欢迎各方自愿上传实测参数供更新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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