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虐你千百遍
你待注会如初恋
在备考注会的路上
你会因为财管的公式焦头烂额
也会因为政府会计怀疑人生
或许也会因为找不到经济法的学习要领
终日苦恼
甚至年纪轻轻
开始脱发
小编在早先的文章里
有在和小伙伴们反复强调
边学边记的重要性
但是现在很多同学的学习情况
可能没有预期中那样好
时间不够、学了又忘
可能是大多数备考人的实际写照
可是又想在最后的60多天里
给自己一个
逆风翻盘的机会
会计+审计/财管这样的科目组合
显然已经不适合最后60多天里
从头再来
但是经济法这门课
还是可以利用碎片时间有显著进步的
下面小编要给大家郑重地、详细地介绍一款
注会神器👇👇👇
经济法速记锦囊
特别是
【不爱做笔记】【进度慢】【碎片时间多】
的同学
一定要仔细看完这篇文章
这不仅是一款貌美的产品
也是一款记忆神器
帮你在最短的时间内突破知识点
以证券法律制度为例
👇👇👇
这一章各个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
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
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在创业板上市
各个知识点基本都是相互独立的
常用的联想记忆或者理解记忆法
派不上太大的用场
最好是把知识点梳理出来
常看、常温习
有要点、有常考点还要有重点标记
从上面的图片就可以看出
经济法速记锦囊和传统的知识点讲义
有很大区别
为了更好地展现二者的差距
我们以【破产法律制度】为对比
传统的知识点讲义是这样的:
👇👇👇
个别清偿
1.破产程序开始后的个别清偿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危机期间的个别清偿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2)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低于债权额的除外。
(3)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4)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①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
②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
③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
3.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行为
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规定情形(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的除外。
看完上边这一大堆文字
有没有眼前一黑?
大脑运转速度变慢?
感觉看了之后什么都没记住?
而知识点速记锦囊是这样的:
👇👇👇
也就是说
速记锦囊不仅仅是知识点的总结
也是要点、细节的完美呈现~
并且用紫色标注易考点和陷阱
加深视觉记忆
久看也不会产生视觉疲劳
和速记锦囊一起送出的
还有经济法全科串讲音频
用不到20小时的时间
帮你HOLD住经济法考点!
(卡片的最后一张是音频小程序码,
需要小伙伴们扫码之后联系pzxct18,
开通课程)
同时,经济法速记锦囊
在内容和时间编排上做了细心规划
每天复习一点点
拯救你的经济法
给你稳稳地安全感~
拯救你的发际线记忆力
说了这么多
经济法卡片要怎么获取?
不单卖的
因为我们
用 送 的
俗话说
搏一搏 单车变摩托
来参加活动
获得经济法锦囊的人就有可能是你哦
第一批经济法卡片推出的时候
有很多小伙伴苦恋卡片而不得
这一次,你还要错过吗?
小编提示:由于本次活动奖品数量有限,所以在之前的活动中已经获得过小卡片的同学本次活动不再赠送礼物。但是欢迎已经有小卡片的同学在留言区晒出你的使用心得,给大家种草哦!
获取方式:
在文章下方留言
说出你为什么想要小卡片
会获得经济法小卡片一套
下周五(8.23日北京时间20:00)公布结果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