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浪微博的热搜头条:
3人伪造老干妈印章与腾讯签合同,这条新闻一下子在小编的首页引起了很多讨论,网友们也纷纷化身吃瓜群众,各种段子层出不穷。 如果有小伙伴们还不了解事情完整的经过,先跟着小编一起来补补课。 |
案例梗概
腾讯想跟老干妈合作,于是在某搜索引擎上进行了搜索,但是找到的却是一个号称是老干妈的皮包公司(暂称老干码),被蒙在鼓里的腾讯跟老干码就签订了合同,使用老干妈的商标和产品进行游戏开发以及一系列的宣传,前前后后差不多花了1000万,但是真正的老干妈表示毫不知情,直到腾讯寄来千万账单才知道这回事儿。(老干妈现已报警)
整个过程看起来是不是很匪夷所思?现在上网吃瓜总会遇到反转,所以在没有更多信息的前提下,现在还不能做最后的定论。
不过小编作为一名合格的吃瓜群众,在津津有味的看八卦之外还get了和CPA经济法相关的知识点。下面我们一起来补全下背景知识吧~
背景知识
民法通则第171条关于「无权代理」的法条释义如下:
无权代理的构成以代理为前提,这要求无权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作代理法律行为。
无代理权的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情形:行为人自始无代理权;行为人有代理权但超越代理权;行为人代理权终止后继续作出代理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通过伪造老干妈的公章,和不知情的腾讯签订了合同,如果鹅厂广告业务部签订合同存在过失(相对方有过失),则不构成表见代理,只构成普通的无权代理。
同时法律还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TIP:追认权是指法定代理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与他人订立的合同加以承认, 这个合同就从效力待定变为有效了的权利。
而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时,无权代理行为归于无效,锁定合同的效力不能发生,相对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亦不能发生。
相对人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受到的利益损失,皆因代理人无代理权而造成。所以,为了维护代理制度的信用,保护相对人利益,法律规定无权代理人应对相对人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现有的信息,用大白话解释下结果就是,老干妈拒绝追认后,之前签订的合同也归于无效。腾讯产生的相应损失应当由那三名犯罪嫌疑人承担。
案例的简单分析就到这了。不过大家在备考的时候可能也会有这样的疑问,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这两个概念有什么区别呢?这里我们一并看一下。
易混淆概念对比
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们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的现象。无权代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包括表见代理和表见代理之外的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仅指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
我们常说的无权代理是狭义的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求本人对无权代理的发生具有主观上的过错,同时,相对人对此无过错。
而无权代理只要本人无过错,相对人无论是否有过错都可以成立。
无权代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有二:
1. 本人追认。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2. 视为本人同意。即,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
1. 如第三人主张表见代理,则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谁于被代理人,被代理人承担该法律后果后,有权向代理人主张损害赔偿。
2. 如第三人主张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在没有代理权这一实质特征上同于无权代理,按照有关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则来处理。
相关的背景知识到这里就结束啦~冲浪吃瓜还能顺便学CPA,没想到吧!
配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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