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0022201000004
问题如下:
甲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19年1月建造了一处商住两用的楼盘,地下两层,地上共二十层,已知各层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3月甲公司与乙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将地下两层停车场出租给乙公司,地上第一层将作为甲公司总部办公地点,地上二、三层由甲公司自行经营连锁酒店,其余楼层将作为普通住宅出售,下列描述中不正确的是()。选项:
A.地下两层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B.第一层应确认为存货
C.二、三两层应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D.第四至二十层应确认为固定资产
解释:
本题考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答案是BCD。
甲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其开发的这处商住两用的楼盘,由于各层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应根据不同的用途分别确认。对于地下两层停车场,已经与乙物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因此应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选项A的说法正确;地面第一层是甲公司自用的办公地点,因此应确认为固定资产,选项B的说法不正确;地面二、三层由甲公司自行经营连锁酒店,并不是用于出租或持有以备增值,因此应确认为固定资产,选项C的说法不正确;其余楼层,即四至二十层将作为普通住宅出售,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应确认为存货,选项D的说法不正确。
酒店不属于出租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