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D不对呢?原背书人后手的被背书人不享有票据权利,这个和“背书无效”不等同吗?
wq_品职助教 · 2021年09月11日
嗨,努力学习的PZer你好:
①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并不等同于背书无效,而是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例如:A背书转让给B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那么该汇票仍可以继续转让,B转让给C之后,背书人A仅对其直接后手B承担票据责任,而不对其直接后手的后手C承担票据责任。所以D选项错误。
②是的,附条件的背书,背书行为仍是有效的。
背书附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但背书所附条件可能具有民法上的效力。
其原因在于背书是附属票据行为,背书人转让的是出票人通过法定的记载事项设立的票据权利,背书人无权增加或减少出票人所创设的票据权利。因此,背书人在转让该票据权利时,不得附有条件。如果附条件的话,条件无效,背书行为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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