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0041001000033
问题如下:
下列关于我国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的表述中,符合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选项:
A.我国对经营者集中实行强制的事前申报制
B.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达到100亿元,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达到4亿元的经营者集中,应当申报
C.经营者在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未补交应当补交的申报材料的,视为未申报
D.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3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可以免于申报
解释:
答案:AC
考点:经营者集中申报
实践来看,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主要分为三种模式:强制的事前申报、强制的事后申报和自愿申报。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采取的是强制的事前申报模式,我国也是如此。选项A正确。
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并不要求所有的集中都应申报,而是达到一定法定标准的集中才申报。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1)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不是“达到”,选项B错误。)
(2)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应当在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期限内补交文件、资料。经营者逾期未补交文件、资料的,视为未申报。选项C正确。
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1)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2)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选项D错误。
这个(1)(2),是相当于这些互相竞争的公司,实际被同一个公司控股(无论是否参与集中),因此利益一致而不算经营者集中?怎么理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