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从没放弃的小努力你好:
你可能想问的是为什么要除以(1-税率)。是减号而不是加号。
第一问,甲委托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于题干中没有乙销售同类烟火的价格,所以只能组成计税价格。参照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的计税价格包括三部分: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
即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但是我们要求消费税,所以消费税是未知数,但是消费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所以代入后:
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价格*消费税税率,把价格都移到等式左边,推导出
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这是为什么(1)要除以(1-税率),因为用到是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
第二问,是否应缴纳消费税,参照规定“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是甲,甲出售时以38万元作为价格,基于38万售价应当交的消费税=价格*消费税税率=38*15%。因为甲有明确的售价,所以无需组成计税价格,用不到除以(1-税率)的组价公式。这里基于的是消费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的公式。
----------------------------------------------就算太阳没有迎着我们而来,我们正在朝着它而去,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