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sa羊羊羊兒🐏🐏🐏 · 2021年08月03日
王暄_品职助教 · 2021年08月03日
【36】
如上图标黄部分所示:Riser直接从分公司拿钱。并不通过总公司。
而且subsidiary是分支机构,决策都是自己做的,所以理论上算是独理个体了。且Riser是因为在Swibank工作才有机会接触到Subsidiary,所以拿工资前必须披露给自己本来的雇主。
【39】
子公司的工作和新工作岗位之间不是相竞争的关系,他可以继续做。
只有在兼职与当前工作岗位相竞争的岗位的时候,才需要披露工作及相关报酬。
【40】
披露给客户自己的兼职岗位,是为了防止客户怀疑他会不会把好的产品给了自己的兼职岗位,而没有给客户。
但作为manager,我们没必要向客户披露自己的报酬,且这个兼职即不是通过当前雇主关系找到的,也跟当前岗位没有竞争性,所以报酬无需披露给当前雇主,更无需披露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