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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uaiiza · 2021年08月02日

汇算清缴

* 问题详情,请 查看题干

NO.PZ202002260100002203

问题如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3)请回答张先生是否需要自行申报纳税并说明理由。

解释:

(3)张先生2019年度应计入综合所得的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劳务报酬所得这两项,财产租赁所得24000元不计入综合所得,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全额6000×12+36000=108000元,劳务报酬所得扣除20%后的余额=3000×(1-20%)×12=28800元,按照规定缴纳的“三险一金”=960×12=11520元,属于专项扣除,因此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108000+28800-11520=125280元,超过6万元。

因此张先生属于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您好,课件上只写了两处收入,哪里有综合所得扣除专项扣除之后>6万元的?2019年度个人所得汇算清缴那一页ppt也没有呢?
1 个答案

Shimin_CPA税法主讲、CFA教研 · 2021年08月02日

嗨,爱思考的PZer你好:


在第五章的附表中有一张自行申报纳税的总结表。第一行: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张先生取得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来自于两处,且都属于综合所得,符合此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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