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0062907000056
问题如下:
甲公司是一家具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购进一批原材料用于生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300万元。当月内销取得不含税收入120万元,出口货物取得收入60万美元。已知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出口退税率为9%,上月增值税留抵税额为10万元,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为1:7。下列各项关于甲企业十二月增值税相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为16.8万元 B.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为27.8万元 C.应退税额为26.6万元 D.当期免抵税额为21.2万元解释:
本题考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的计算,答案是AD。
甲企业十二月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60×7×(13%-9%)=16.8万元,因此选项A正确;应纳税额=120×13%-(300×13%-16.8)-10=15.6-22.2-10=-16.6万元;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60×7×9%=37.8万元,选项B错误;由于37.8万元>16.6万元,甲企业十二月应退税额=16.6万元,选项下C错误,当期免抵税额=37.8-16.6=21.2万元,选项D正确。
问题: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300万元,这里怎么区分这个原材料是用来出口还是用来内销呢?然后300万也没有按比例去分配,例如内销120万,出口420万,按120/(420+120)*300万去分配进项到内销?看上去是直接按材料全部用去出口了。所以要怎么理解不按比例去分配呢
2.出口退税9%,退的是进项,还是销项?按题目来说直接用420去算退税额了,所以是退的销项?但是不是出口已经免掉了销项,还继续退销项,这个怎么理解?
3.既然第2点说了是退销项,为什么13%-9%的这个差额,不是已经免掉了吗,为什么还要从进项里面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