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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小鱼呀 · 2021年07月17日

希望工程不算非盈利团体吗

NO.PZ2020081902000025

问题如下:

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

选项:

A. 居民个人之间交换自有非居住房产

B. 因国家建设需要被政府征用的房地产

C. 将房地产直接赠与希望工程

D. 合作建房后将全部房产转让至其中一方

解释:

本题考查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情形,答案是ACD。

选项A正确,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且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交换非居住房产的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B错误,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C正确,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直接赠与希望工程的,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D正确,合作建房后按比例分房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全部转让至其中一方,应照章征税。

难道中国只有红十字会才算吗
1 个答案

Shimin_CPA税法主讲、CFA教研 · 2021年07月17日

嗨,爱思考的PZer你好:


C选项的关键词落在“直接”这两个字,而不是希望工程。土增是这样规定的:

“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意思是“间接”的带有公益性质的捐赠,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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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太阳没有迎着我们而来,我们正在朝着它而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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