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0081902000037
问题如下:
甲公司2020年8月转让一处位于A市一幢已经使用过的办公楼,取得含税收入1000万元。由于甲公司不能够提供旧房评估价格,提供购房发票,2017年7月取得该办公楼时支付价款685万元,缴纳契税20.55万元。甲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让办公楼时缴纳印花税0.5万元,甲公司所在地区允许地方教育附加在税金及附加中扣除。那么甲公司转让该办公楼时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选项:
A.41.37
B.52.32
C.83.15
D.45.56
解释:
本题考查转让旧房土地增值税的计算,答案是B。
纳税人转让办公楼,应纳增值税=(1000-685)/ (1+5% )×5%=15万元,不含增值税的转让收入=1000-15=985万元。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税金及附加=城建税及附加+印花税=15×(7%+3%+2%)+0.5=2.3万元;转让旧房时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因此可扣除的金额=685×(1+5%×3)=787.75万元,同时购房时缴纳的契税也可扣除。因此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2.3+20.55 +787.75=810.6万元。
转让房产时增值额=985-810.6=174.4万元,增值率=174.4/ 810.6=21.5%,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0,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174.4×30%=52.32万元,选项B正确。
请问转让房地产用简易办法的不是全额征税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