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0062907000029
问题如下:
某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销售四批同样的服装,每批各100件,不含税销售价格分别为每件90元、100元、95元、60元。主管税务机关认定60元每件的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已知主管税务机关认定该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20%。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个体工商户5月增值税销项税为( )元。
选项:
A.2280
B.5200
C.4940
D.5382
解释:
本题考查核定销售额增值税销项税的计算,答案是C。
在该个体工商户5月销售的4批同样产品中,主管税务机关认为60元/件该批次的产品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应核定征收该批货物,由于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过同类应税销售行为,因此该批100件产品的销售额=(90×100+100×100+95×100)/300×100=9500元。5月销售额合计=90×100+100×100+95×100+95×100=38000元,增值税销项税=38000×13%=4940元,选项C正确。
老师,那这里的成本利润率就是无用信息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