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在介绍可转债原理时,最开始解释可转债比普通债权贵;但是在解释low implied volatility时又说可转债比straight bond卖的便宜(1.5倍数,6’26)。这个是不是有前后矛盾? 可否这样理解,由于可转债中含有可转换权(对投资者有利),可转换债权比普通债权贵。但是由于发行量不大,并且大部分到手后会持有,交易不活跃,导致可转债卖不了太高的价格(但其实还是要比普通债权贵的吧?)。也就是可转债的隐含option value并不能按照应有的价值被定价,是被低估的,进一步导致low implied volat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