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暄_品职助教 · 2021年04月24日
第二问:
问:如果wilson拿着这笔gift去为孩子建立一个信托来满足他的目的可以吗?
不行,原因是文中第一段说了,在这个国家把资产给信托,和把资产给孩子,都征40%的gift tax。税收都相当的高。所以这个做法也不合适,原因就是直接给信托,会交太多的税。
第三问:
使用corporate tax frezze,是否可行?
使用corporate tax frezze的情况下,并假设wilsons目前的股权价值一个亿。
在这种情况下,Wilsons把股权重组,分为【可投票优先股,价值一个亿】和【非投票普通股,价值0】;然后把【非投票普通股,价值0】作为giftg给孩子,由于价值0,那么不缴税。
等到将来,股权升值了整个变成了10亿。由于【可投票优先股】的升值得到的分红是固定的,所以升值较慢,例如从1个亿升值到了1.5个亿;而孩子手上的【非投票普通股,价值0】甚至非常快,那么就从0涨到了8.5个亿。再等到孩子可以顺利接管企业的时候,Wilsons就把1.5亿gift给孩子,那么此时针对1.5亿再交gift tax。
所以对比一下
1.coporate tax freeze的方法是将来针对1.5亿交gift tax;
2.而不使用corporate tax freeze的话:要么现在讲1亿资产转移给孩子,尽管税收少了,但是Wilsons不能保留控制权;要么现在不给孩子,保留控制权,等到将来股价涨到10亿的时候,针对10亿交税,那就要叫大量的gift tax
那么整一个过程下来,corporate tax frezze即在一开始保留了控制权,也最小化了税收,达到了Wilsons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