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J_品职助教 · 2021年04月21日
嗨,从没放弃的小努力你好:
同学你好,
5万块只是不会被消费者使用,意思就是甲公司可以以零成本获得该笔收入,无论客户消不消费,卡已经卖出去了,只要是产生收入都应该确认增值税,所以这10万元总共要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0/(1+16%)*16%=862069元。
题干说了,在客户使用储蓄卡消费时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在收到钱确认合同负债的时候,没有产生实际消费,总共要交的862069元计入的是“待转销项税额”。
在2x18年,客户实际消费了40万元,产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针对这40万元确认的销售税额=400000/(1+16%)*16%=55172元,要从待转销项税额转出来,计入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都是客户实际消费了多少,就确认多少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销项税额的。
客户最终都没有消费的部分,如果卡有期限就是卡到期了,或者说商店结业了,这个时候剩余没消费的部分会一次性全部结转到收入,同时也要结转相应的销项税额。
同学你看一下哈,如果有不明白的问题留言哈~
----------------------------------------------虽然现在很辛苦,但努力过的感觉真的很好,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