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向购买的第一个视频中,介绍了反向购买的定义以及相关合并成本的概念。不理解的地方:
- 条件是 非同控的情况下,用发行股票的方法,被合并方反而控制了合并方。例子举的是A 为了合并B,向B的原股东甲发行股票。在会计上,实际B控制了A。这里不理解,为什么不是甲控制了A?(如果甲是自然人,可以理解B公司控制A,但如果甲是一家公司,被合并后是甲→A(控制)→B(控制) 就不能说B控制A吧? 这里相当于A是甲的二级公司,B是三级公司,A控制B。
- 合并成本不理解。 不理解什么叫合并后的会计主体。如果站在B的角度,B在会计上实际是控制人,那不应该是B的100%+A的100%吗?为什么是100%A+购买的B股份比例%B
同样的,举的例子中,A原本1500万股票,发行1800万股票想要获得100%B的股票,B的股票是900万股,AB的股票公允价值分别是20元/股,40元/股。
在这个情况下,1800/(1800+1500)代表的是甲控制A的股份比例。
假设B发行股票给A,B公司自己的股份数占自己公司的股份数 比例是 900/(900+?) 为什么这两个比例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