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在long position的情况下,计算FRA结束后贷款的借款成本,为什么没有考虑期限?
比如:FRA=5%,t=T时刻,libor=6%
在T时刻,FRA的long头寸实现收益1%;
在T时刻,以6%的成本借款一笔;
用FRA赚到的收益抵消6%的成本,实际借款成本为6%-1%=5%。
这里为什么不要求FRA和loan的期限一致呢?
如果是1*4的FRA,FRA帮我实现的是1个月的收益,但我还要以6%的利率去付长达3个月的贷款利息,为什么能用6%直接去减1%,而不考虑期限不一致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