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min_CPA税法主讲、CFA教研 · 2020年10月07日
嗨,努力学习的PZer你好:
这句话在教材上面的排版确实很容易让人误解。小括号(1)和(4)是并列的关系,而不是层层递进的。也就是说: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 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13%税率的农产品不需要以没有增值税专票为前提。只要是生产、委托加工出的是13%的农产品,就可以按10%扣除率来计算扣除。
这项政策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的答复: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c101340/c101362/c101364/c101370/c5021899/content.html
另外,还可以换个角度思考,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开具的增值税专票显示3%的征收率,这种情况都可以按10%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那么对于一般纳税人开具了专票,反而只能按专票的税率抵扣9%,能抵扣的少了,买方都不愿意跟能开专票的一般纳税人做生意了。这就违反了税收公平原则。小规模纳税人的这项政策在官网: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c101340/c101362/c101364/c101370/c5020775/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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