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下:
2019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850万元取得了非关联方丙公司30%的股权,能够对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在购买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均为3000万元。2019年,丙公司实现净利润8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200万元,甲公司拟长期持有对丙公司的投资。甲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8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 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900万元
B. 2019年年末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
C. 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D. 2019年度应交所得税为390万元
解释:
本题考查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相关的处理,答案是BC。
甲公司以银行存款850万元取得丙公司30%的股权,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850万元,小于应享有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3000×30%=900万元,应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调增50万元至9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应为初始投资成本850万元,选项A错误。
2019年年末,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900+(800+200)×30%=1200万元,选项B正确;权益法核算下,由于甲公司拟长期持有丙公司的股权,那么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选项C正确。
对于权益法下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为其取得的成本,会计上对于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的营业外收入和持有期间确认的投资收益,税法上不认可,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因此甲公司2019年应交所得税=(1800-50-800×30%)×25%=377.5万元,选项D错误。
老师 麻烦解释下计税基础调整的-50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