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上老师一直强调,无形资产摊销的加计扣除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不影响会计利润还能想通,可是为什么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ZSJ_品职助教 · 2020年09月25日
嗨,努力学习的PZer你好:
同学你好,截图是教材的原话,企业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在初始确认的时候,会计分录是: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借方和贷方都没有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当税法上按照175%确认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产生差异的时候,因为确认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由于初始加计按175%确认计税基础而引起的摊销额的差额也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不影响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确认无形资产的时候,在无形资产摊销的时候,如果摊销额是计入管理费用的话,肯定是会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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