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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q7 · 2020年09月14日

问一道题:NO.PZ2020052201000028

问题如下:

甲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6000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选项:

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 B.未弥补亏损为2500万元时 C.合计持有该公司15%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公司监事提议召开时

解释:

答案:ABC

考点: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应为5到19人,故A选项正确;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时,B选项正确;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C选项正确;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只有监事会提议召开才可以,监事提议不行故D选项不正确;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题是不是不严谨 股份公司不是应该连续90日持股或合并持有10%以上的股东提吗?

1 个答案

Olive_品职助教 · 2020年09月15日

嗨,从没放弃的小努力你好:


这道题考的就是教材上的原文,教材186页:

一、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形式

股东大会分为年会与临时大会。股东大会年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l)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4页股东权利的内容部分也提到:

(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自行召集的权利。股东认为有必要时,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有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当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没有对股东持股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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