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二3月31日,持有待售资产不需要把之前计提的减值转回一部分吗,3月1日计提了12万减值,3月31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的净额增加至1599,高于账面价值1588.
ZSJ_品职助教 · 2020年09月09日
嗨,努力学习的PZer你好:
同学你好,可以转回的是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情形二在划分的时点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1600-1588=12万元)属于不可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
如果说3月31日可收回金额是1500万元,再确认1588-1500=88万元资产减值损失,那么这88万元在以后期间是可以转回的。
你好像提问了三次同一个问题,另外两个问题删除了哈,提问次数会为你加回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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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 · 2021年05月10日
我也有同样的问题 教材这里的概念有点模糊,这里原文是说“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没说划分时可不可以转回吧?
ZSJ_品职助教 · 2021年05月10日
同学你好,这个教材是比较模糊,我给你拿了道题目举例,由于回复里面篇幅有限,我写了个PDF,你去找辅导员西西拿哈,我发给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