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下:
2019年1月1日,甲公司以3137.39万元购入财政部于当日发行的5年期、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国债。该批国债票面金额3000万元,票面年利率4%,实际年利率为3%。甲公司将国债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核算。至年末未发生预期信用损失,不考虑其他因素,税法规定国债利息免征所得税。2020年12月31日,该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选项:
A.3111.51 B.3084.86 C.3000 D.3137.39解释:
本题考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答案是B。
甲公司持有的该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未发生减值,因此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2019年12月31日,该国债的计税基础=摊余成本=3137.39×(1+3%)-3000×4%=3111.51万元,2020年12月31日,该国债的计税基础=摊余成本=3111.51×(1+3%)-3000×4%=3084.86万元,选项B正确。
这是国债,而且题目也说免征所得税。那还要提计税基础吗?都不交税还提计税基础算所得税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