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投资方对相关的资产计提了减值”部分,老师举了一个例子,是80万的无形资产,减值了20万,但是公允价值是120万,老师的讲解是相当于少记了40万减值。这里我不太懂,公允价值既然是120万,那不是相当于现在往外卖可以卖120万么,60万的东西的公允价值是120万,为啥不是增加60万呢。
ZSJ_品职助教 · 2020年08月25日
嗨,爱思考的PZer你好:
同学你好,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120万元,可收回金额是60万元。可收回金额是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其实就是说你实际处置这项资产之后只能拿到手60万元,而不是120万元,所以被投资方是对这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80-60=20万元,但从投资方的角度来看,被投资方的资产、负债都是调整到以公允价值来计量的,无形资产是120万元,可收回金额只有60万元,所以应该是计提减值准备120-60=60万元,所以认为被投资方个别报表上少记了40万元,利润应该减少40万元。
减值准备不是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比,是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比,这个在第8章会详细讲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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