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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地僧 · 2020年07月21日

问一道题:NO.PZ2020062907000044

问题如下:

乙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餐饮服务,由于其提供的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超过全部销售额的50%,可享受进项税加计15%抵减的优惠政策。2020年5月乙公司取得不含税收入餐饮收入200万元,当月购进原材料共发生增值税进项税额4万元。当月乙公司发现一批去年从农民手中购入的已抵扣过进项税的农产品(已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因管理不善发生变质,已知这批饮料的账面成本为51200元(含运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乙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选项:

A.7.87 B.7.82 C.7.89 D.7.93

解释:

本题考查生活服务业企业享受进项税加计扣除的计算,答案是C。

乙公司主营业务是餐饮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2020年5月增值税销项税额=200×6%=12万元;对于从农民手中购进的已抵扣过增值税进项税的农产品,由于管理不善发生变质,增值税进项税需要转出,农产品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运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因此当期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1200-1200)/(1+9% × 9% +1200×9%=4236元。因此乙公司5月抵减前应纳增值税=120000-(40000-4236 )=84236元,加计抵减额=(40000-4236)×15%=5364.6元,因此乙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84236-5364.6=78871.4元=7.89万元,选项C正确。

为什么账面成本加运费51200元中,产品成本50000元做了价税分离,而1200元运费没做价税分离?

1 个答案

ZSJ_品职助教 · 2020年07月22日

嗨,努力学习的PZer你好:


同学你好,农民销售农产品是免税的,对于乙公司来说,农民的销售行为是免税的话是没有进项税可以抵扣的,所以税法上规定从农民手中购入农产品时,是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的,这道题目是按9%抵扣的,所以账面成本50000元是按9%抵扣率计算抵扣过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仅相当于进项税额基数的91%,是要先还原成农产品的原价,再乘以扣除率来计算进项税的转出额。

但是对于运费来说,进项税是凭票抵扣的,计入农产品成本的只是运费本身,是不包含进项税的,实际上运费相关的支出是1308元(运费是1200元,增值税进项税是108元),所以在转出进项税的时候是直接乘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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