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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yi · 2020年07月18日

问一道题:NO.PZ2020022602000020

问题如下:

个人工商户王某承包了一所初中的食堂,合同规定王某每月取得工资5500元,年终要上交承包费20万元,其余经营成果归其所有。2019年该食堂取得收入总额200万元,除了承包费外,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及损失等合计148万元(不含业主扣除费用,含王某每月从食堂领取的工资5500元),此外还有一项生产经营与家庭混用小货车的支出6万元。已知王某没有综合所得,有一对10岁的双胞胎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个70岁的老人由其一人赡养,那么王某2019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元。

选项:

A.53700

B.40300

C.42700

D.27100

解释:

本题考查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答案是B。

本题中王某参与分享承包食堂的经营成果,因此其取得的工资不能在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应并入承包经营成果按“经营所得”计算应纳税额;此外,生产经营与家庭混用的小货车支出60000元,40%可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 60000 ×40% = 24000元),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王某没有综合所得,只有经营所得,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子女教育经费(两个小孩)可享受2×12000=24000元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可享受24000元税前扣除。因此王某“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2000000 -1480000 +5500 ×12-200000 -24000 - 60000-24000-24000=254000元,适用20%税率,10500元速算扣除数,因此王某201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54000×20%-10500=40300元,选项B正确。

题目中200万包含了每个月工资5500元,为什么计算应税所得的时候还要加上5500x12?

1 个答案

ZSJ_品职助教 · 2020年07月19日

嗨,从没放弃的小努力你好:


同学你好,食堂取得的收入是营业收入,王某的工资是不可能计入食堂收入的,员工工资是计入成本费用的,题干的描述是“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及损失等合计148万元(不含业主扣除费用,含王某每月从食堂领取的工资5500元)”,意思是148万元的成本费用里面是包含了王某的工资的,但由于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业主的工资是不能扣除的,员工的工资是可以扣除的,所以要加回55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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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PZ2020022602000020 问题如下 个人工商户王某承包了一所初中的食堂,合同规定王某每月取得工资5500元,年终要上交承包费20万元,其余经营成果归其所有。2019年该食堂取得收入总额200万元,除了承包费外,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及损失等合计148万元(不含业主扣除费用,含王某每月从食堂领取的工资5500元),此外还有一项生产经营与家庭混用小货车的支出6万元。已知王某没有综合所得,有一对10岁的双胞胎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个70岁的老人由其一人赡养(王某是独生子女),那么王某2019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元。 A.53700 B.40300 C.42700 27100 本题考查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答案是本题中王某参与分享承包食堂的经营成果,因此其取得的工资不能在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应并入承包经营成果按“经营所得”计算应纳税额;此外,生产经营与家庭混用的小货车支出60000元,40%可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 60000 ×40% = 24000元),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王某没有综合所得,只有经营所得,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子女教育经费(两个小孩)可享受2×12000=24000元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可享受24000元税前扣除。因此王某“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2000000 -1480000 +5500 ×12-200000 -24000 - 60000-24000-24000=254000元,适用20%税率,10500元速算扣除数,因此王某201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54000×20%-10500=40300元,B正确。 如题

2024-01-10 03:11 1 · 回答

NO.PZ2020022602000020问题如下 个人工商户王某承包了一所初中的食堂,合同规定王某每月取得工资5500元,年终要上交承包费20万元,其余经营成果归其所有。2019年该食堂取得收入总额200万元,除了承包费外,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及损失等合计148万元(不含业主扣除费用,含王某每月从食堂领取的工资5500元),此外还有一项生产经营与家庭混用小货车的支出6万元。已知王某没有综合所得,有一对10岁的双胞胎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个70岁的老人由其一人赡养(王某是独生子女),那么王某2019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元。 A.53700B.40300C.4270027100 本题考查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答案是本题中王某参与分享承包食堂的经营成果,因此其取得的工资不能在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应并入承包经营成果按“经营所得”计算应纳税额;此外,生产经营与家庭混用的小货车支出60000元,40%可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 60000 ×40% = 24000元),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王某没有综合所得,只有经营所得,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子女教育经费(两个小孩)可享受2×12000=24000元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可享受24000元税前扣除。因此王某“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2000000 -1480000 +5500 ×12-200000 -24000 - 60000-24000-24000=254000元,适用20%税率,10500元速算扣除数,因此王某201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54000×20%-10500=40300元,B正确。 承包费为什么不算成本费用

2023-12-31 09:34 1 · 回答

NO.PZ2020022602000020问题如下 个人工商户王某承包了一所初中的食堂,合同规定王某每月取得工资5500元,年终要上交承包费20万元,其余经营成果归其所有。2019年该食堂取得收入总额200万元,除了承包费外,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及损失等合计148万元(不含业主扣除费用,含王某每月从食堂领取的工资5500元),此外还有一项生产经营与家庭混用小货车的支出6万元。已知王某没有综合所得,有一对10岁的双胞胎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个70岁的老人由其一人赡养(王某是独生子女),那么王某2019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元。 A.53700B.40300C.4270027100 本题考查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答案是本题中王某参与分享承包食堂的经营成果,因此其取得的工资不能在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应并入承包经营成果按“经营所得”计算应纳税额;此外,生产经营与家庭混用的小货车支出60000元,40%可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 60000 ×40% = 24000元),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王某没有综合所得,只有经营所得,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子女教育经费(两个小孩)可享受2×12000=24000元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可享受24000元税前扣除。因此王某“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2000000 -1480000 +5500 ×12-200000 -24000 - 60000-24000-24000=254000元,适用20%税率,10500元速算扣除数,因此王某201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54000×20%-10500=40300元,B正确。 个体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个题目不属于这种情况么

2023-08-09 10:00 2 · 回答

NO.PZ2020022602000020问题如下 个人工商户王某承包了一所初中的食堂,合同规定王某每月取得工资5500元,年终要上交承包费20万元,其余经营成果归其所有。2019年该食堂取得收入总额200万元,除了承包费外,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及损失等合计148万元(不含业主扣除费用,含王某每月从食堂领取的工资5500元),此外还有一项生产经营与家庭混用小货车的支出6万元。已知王某没有综合所得,有一对10岁的双胞胎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个70岁的老人由其一人赡养,那么王某2019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元。 A.53700B.40300C.4270027100 本题考查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答案是本题中王某参与分享承包食堂的经营成果,因此其取得的工资不能在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应并入承包经营成果按“经营所得”计算应纳税额;此外,生产经营与家庭混用的小货车支出60000元,40%可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 60000 ×40% = 24000元),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王某没有综合所得,只有经营所得,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子女教育经费(两个小孩)可享受2×12000=24000元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可享受24000元税前扣除。因此王某“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2000000 -1480000 +5500 ×12-200000 -24000 - 60000-24000-24000=254000元,适用20%税率,10500元速算扣除数,因此王某201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54000×20%-10500=40300元,B正确。 为什么赡养老人扣24000

2023-04-16 18:25 1 ·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