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法个税章节,ppt66页中,在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中, 1、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时 既然用的是不含税级距所对应的适用税率,为什么不用“到手奖金”/12,而是要用“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请老师解答,谢谢
Shimin_CPA税法主讲、CFA教研 · 2020年06月24日
嗨,努力学习的PZer你好:
Hi,同学,“到手收入”是一个最终结果。你可能是把计算的顺序理解了,步骤是:1.税务局计算员工实际缴纳的税额,2.税务局扣税,3.员工才能拿到到手收入。
税务局有什么数字呢,他有的是一个雇主负担了部分税额的税前工资,所以他要在计算员工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前,还原出真正的计税依据。用到的方法是:查不含税级距。
如果是纯的税前工资(连雇主承担的税也剔除了),那么查不含税级距可以精确定位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但税务局省了这一步,拿的是雇主负担了部分税额的税前工资,这是一个他直接能看到的数字,估算出一个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拿这个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还原出真正的计税依据后,就是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方法来计算扣多少税了。
所以你的问题,出发点很好,但是实际中到手收入是一个未知数,不能拿一个未知的数字来除以12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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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J_品职助教 · 2020年06月21日
嗨,爱思考的PZer你好:
同学你好,这里可能是表述的问题,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其实指的就是由雇主负担部分个人所得税款的奖金,如果说取得不含税年终奖金4.2万元,雇主要是负担全部个人所得税税款,4.2万元就是到手的钱(不用再自己缴税了),雇主负担一半个人所得税税款的话,4.2万元就是已经扣了雇主负担的那部分税款,但雇员自己承担的部分还没有扣除。讲义上的公式就是要把不含税奖金(就是不包含雇主负担的税款)推算到真正的应纳税所得额(因为当雇主为雇员负担税款时,相当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所以第一步用不含税级距找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就是为了把不包含雇主负担个税的奖金反推到含税的奖金,这里的不含税指的是不含雇主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不是说全部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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