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下: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人出资比例为:甲出资20%,乙出资15%,丙出资55%,丁出资10%。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四人股权转让的表述中,符正确的有( )。
选项:
A.无须经其它股东同意,甲可将自己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乙
B.甲将自己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乙须经过丙、丁同意
C.经丙同意,丁有权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自己的好友戊
D.经乙和丙同意,丁有权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自己的好友戊
解释:
答案:AD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则
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律制度对此未设任何限制。故甲将股份转让给乙无须丙、丁同意,A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此处的“过半数”,不是股东出资比例上的过半数,而是股东人数上的过半数。故C选项不正确,D选项正确。
您好,请问优先购买权必须是对外主张吗?如果丙丁都想买难道不是按照比例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