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下:
甲公司2x19年在员工工资、薪金部分有以下支出:(1)企业正式员工基本工资500万元,加班工资100万元,年终加薪100万元;(2)生产车间雇佣的季节工工资40万元, 销售部门实习生工资10万元,职工食堂返聘退休厨师工资5万元;(3)接受了保安公司的外部劳务派遣为生产车间工作,直接支付给保安个人工资支出20万元。则甲公司2x19年属于《企业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支出范畴的金额是()。
选项:
A. 775万元
B. 770万元
C. 720万元
D. 700万元
解释:
本题主要考查可以作为企业工资、薪金支出的项目,答案是B。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是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因此(1)中的基本工资500万元,加班工资100万元以及年终加薪100万元均应计入工资、薪金范畴。企业因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的,应区分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若受聘人员所在部门为非福利部门,则应计入工资、薪金支出,若受聘人员所在部门为福利部门,则应计入职工福利费,(2)中生产车间的季节工、销售部门的实习生都属于企业非福利部门,因此这50万元应计入工资、薪金,食堂的返聘人员属于福利部门,这5万元应计入职工福利费。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所发生的费用,应先看支付对象,若是按照协议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则应作为劳务费支出;若是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则再根据员工所处部门区分,由于(3)中是为生产车间提供保安工作,属于非福利部门,因此这20万元应计入工资、薪金,若是为福利部门提供福利,则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因此,总共计入合理工资、薪金的金额=500+100+100+40+10+20=770万元,选项B正确。
福利部门和非福利部门该如何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