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其他条件 应没有同时具备特征的第一条和 可回售工具分为权益工具应具有特征的第五条 这里是否矛盾?
ZSJ_品职助教 · 2020年04月11日
嗨,爱思考的PZer你好:
这里文字的意思是这样的(就拿可回售工具来举例),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需要满足5个特征。除此这个要求之外呢,该可回售工具的发行方,是没有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这些金融工具或合同需要满足这两个条件(1)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2)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这一点也可以理解成是对发行方的要求。
第一个截图的5个特征要求是针对可回售工具的,第二个截图的2个特征指的是同一个发行方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针对的是不同的主体。这里的文字有点拗口,你再理解一下看,有问题的话请留言。
-------------------------------虽然现在很辛苦,但努力过的感觉真的很好,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