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下:
2019年6月30日,甲公司购入一栋商住两用房产,支付不含增值税购买价款10000万元,在购买过程中另支付律师费50万元。考虑到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市场活跃程度,甲公司董事会决议将该房产30%留作办公自用,50%与A公司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剩余20%作为普通住宅正在进行销售中,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选项:
A.2018年6月30日存货初始计量金额为2010万元 B.2018年6月30日固定资产初始计量金额为 3015万元 C.2018年6月30日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金额为7035万元 D.2018年6月30日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金额为5025万元解释:
本题考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单独确认,答案是ABD。
对于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如果部分用于出租、部分自用,那么应对不同部分进行公允价值的分配。本题中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为购买价款和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律师费之和,等于10000+50=10050万元。甲公司董事会决议将50%的房产用于出租,那么该部分可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金额为10050×50%=5025万元,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对于30%办公自用的房产,应确认为固定资产,初始计量金额=10050×30%=3015万元,选项B正确;对于20%正在销售的普通住宅,应确认为存货,初始计量金额=10050×20%=2010万元,因此选项A正确。
此题题干并没有投资性房地产入账方式,直接按成本模式是否不够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