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亮_品职助教 · 2019年06月06日
“只需要向客户披露自己做外部董事的任职就可以了吗?难道不是说了报酬(拿多少钱)才能帮助客户更好的分析利益关系?”
只需要向客户披露潜在的利益关系即可,不需要披露报酬。
从前文知道,Komm Private Management这家公司,在帮助Subsidiary销售产品。现在Riser在Komm Private Management这家公司工作,同时又在Subsidiary兼职董事会成员。所以这里面存在一层潜在的利益冲突。
所以,Riser需要披露他在Subsidiary董事会任职的情况即可,不需要披露在Subsidiary的薪酬。
除非有一种情况,是Riser的公司Komm向客户推荐Subsidiary的产品时,Riser能从推荐中,获取介绍费(报酬),此时在向客户推荐Subsidiary产品前,Riser需要先披露关系,和Referall fee。因为这个介绍费Referall fee和推荐产品直接相关。
“另外报酬是必须向雇主披露的吧?”
是的,Riser在Subsidiary任职的情况,需要向Komm Private Management披露,并且得到书面许可。不过这道Case没考查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