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亮_品职助教 · 2019年05月08日
是的,已经勘误了。
现在改成了:callable debt often has a larger z-spread than otherwise comparable non-callable debt.
Callan bond Z-spread > Comparable non-callable Z-spread
那现在只比Z-spread的话,就更好比较了,就是咱从二级学到到现在三级的结论:
因为Z-spread是All-in spread,反应所有风险,对于Callable有含权风险以及信用风险(Credit-related),对于可比、不含权只有信用风险(Credit-related),所以有:
Callable Z-spread > Comparable non-callable Z-spread
既然协会这么改的话,就忽略原先的结论,现在改动后的这个结论应该是完全没有什么歧义了,就是比较普通的结论。
发亮_品职助教 · 2019年05月08日
As another example, callable debt often has a larger option-adjusted spread than otherwise comparable non-callable debt.
这句是原版书给的相对价值分析法下的一个结论:就是Callable bond OAS比可比的、不含权债券的OAS要更大。
otherwise comparable non-callable debt就是指其他条件相同的不含权债券。
理论上说:Callable bond OAS和可比、不含权债券的OAS应该相等,因为OAS反应的是除权利以外债券的其他所有风险。
既然是Otherwise comparable,就说明除了一个含权一个不含权外,两个债券没有其他区别,即其他的所有风险大小一致。这样的话两个的OAS应该相等才是。这是两支债券定价合理情况下的OAS大小。
但是在这个Bottom-up相对分析法下,原版书给了这个”Callable bond OAS比可比的、不含权债券的OAS要更大”这个结论。
原因是虽然理论上两者的OAS应该相等才是,但是对于Callable bond,因为交易量较小、市场参与度较小,流动性较差,所以往往价格是被低估的,折算出来的OAS要大于其合理值。于是有:Callable bond OAS比可比的、不含权债券的OAS要更大这个结论。
这也就是为什么这条结论放在Bottom-up相对价值分析法下,因为相对价值分析法就是在相同的资产下,找相对被低估的资产投资,而理论上Callable OAS与可比、不含权债券的OAS应该相等,但是因为其被低估,所以反应出来的额外收益率OAS更高。
注意这个结论只有在:Bottom-up relative-value analysis里成立。
没有说在Bottom-up relative-value analysis分析的框架下,我们认为Callable bond OAS等于Comparable non-callable bond oas。
小枕头 · 2019年05月08日
您能帮我查一下原版书这句话是不是已经勘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