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3051102000013
问题如下:
以下哪一项不是典型的集体参与形式?选项:
A.投资者之间的非正式合作 B.专业的尽责管理服务提供商 C.投资者联盟汇总会员意见 D.在互联网上聚合消费者观点的活动解释:
正确答案是D选项。选项D不是典型的集体参与的形式。集体参与的典型形式有: 1. 投资者之间的非正式合作;2.专业尽职管理服务提供商;3.投资者协会汇总会员意见。
互联网的聚合消费者观点为什么就不是集体参与了呢?不理解
Carol文_品职助教 · 2024年12月20日
嗨,从没放弃的小努力你好:
学员,你好。
“互联网的聚合消费者观点”活动并不被视为典型的集体参与形式,因为它的主体和目标与投资者主导的集体参与本质上不同。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什么是集体参与?
集体参与通常是指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通过协作来影响公司治理或推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目标。典型形式包括:
这些形式的共同点是,它们是由投资者或与投资相关的实体发起和组织的,目标是影响企业行为。
为什么“互联网的聚合消费者观点”不算?
“互联网的聚合消费者观点”活动,比如消费者在社交媒体上对公司产品或服务的意见汇总,虽然也是一种公众表达意见的形式,但它与投资者的集体参与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主体不同:
目标不同:
形式不同:
结论
虽然消费者的观点可以间接影响公司决策,但它并不属于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的“集体参与”。因此,选项D不符合集体参与的定义,是正确答案。
----------------------------------------------加油吧,让我们一起遇见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