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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一个人annual salary是12万,DB按照1%交,预算的退休后剩余领取期限是10年——那么每年新存入一个12*1%=1000,这1000的pension obligation是按照剩余服务年限计算到退休日的终值吗?如果DB在退休日不是以lump sum的方式一次性给付,那么pension obligation在剩余领取期限内,还需要再计算每年应该付给员工的年金吗?
王园圆_品职助教 · 2024年12月01日
同学你好,首先,12万*1% = 1200元而不是1000,也就是这个员工每多干一年活,是就会多累积一份未来每年可以收到的养老金权益1200元的
其次,我们要分清楚2个概念,一个是剩余服务年限——这是这个员工还要干几年才会退休,我们可以假设是20年,还有一个是预期退休后给付养老金的年限(也就是预期寿命减去退休年纪,或者就是你这里说的剩余领取期限10年)
现在我们假设了员工还可以干20年活,所以其实这个员工实际到退休那一年,可以累积的是12万*1%*20 = 2.4万元这么多每年可以获取的养老金的
按照你假设的退休后只能领10年的养老金,那这2.4万元是在未来的10年里每年给付2.4万元,通过PMT折现法,是可以把PMT=2.4万,N=10,I=合理的折现率,折现到未来退休的那个时间点的现值(而不是终值)——这个现值如果一次性在员工退休那天拿走,就是lump sum(这肯定是一个小于24万元的值,我们可以假设计算后等于18万元)
如果DB不是一次性给付,那员工就不会在退休那天拿到这18万元,而是开始收到第一笔2.4万元的养老金,然后在未来10年中每年退休日那一天再收到一笔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