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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的范围一排放中 发电机燃料和自有车的燃油 不应该属于范围二吗?腾讯产品不是电力 发电燃料可以算到范围一吗?
王岑 · 2024年08月30日
嗨,努力学习的PZer你好:
同学你好,
在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标准中,如温室气体协议(GHG Protocol)所定义的,范围一(Scope 1)排放确实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所产生的直接排放。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范围二(Scope 2)排放则涉及企业购买的电力、热能、蒸汽和制冷产生的间接排放。这些能源通常是从电网或其他能源供应商处购买的。
对于腾讯或任何其他企业而言,如果其直接运营中涉及到使用发电机或自有车辆,并且这些发电机或车辆的燃料消耗是企业直接控制的,那么由此产生的排放应当归类为范围一排放。
发电燃料:
如果腾讯拥有并运营发电机,并且这些发电机的燃料消耗直接用于企业自身的运营(例如数据中心的备用电源),那么这些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应当被归类为范围一排放。如果腾讯仅购买电力,而电力的产生来自于外部供应商的发电厂,那么这些电力产生的排放则应当被归类为范围二排放。
自有车辆的燃油:
如果腾讯拥有并运营这些车辆,并且这些车辆直接为公司业务服务,那么这些车辆的燃料消耗产生的排放也应当被归类为范围一排放。
总的来说,是否归类为范围一排放,也取决于排放源是否是企业直接拥有或控制的,以及排放是否直接来自于企业自身的运营活动。如果腾讯的发电机燃料和自有车辆的燃油消耗是直接用于公司运营,并且是公司直接控制的,那么将其归类为范围一排放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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