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理解基本正确,我再给您解释下为什么discretionary trust主要保护beneficiary,而irrevocable trust主要保护settlor。
Discretionary Trust保护Beneficiary的原因:
受托者的自由裁量权
- 在裁量信托中,受托者有权决定何时、如何以及是否向受益人分配信托资产。这种灵活性意味着,当受益人的债主试图追回其资产时,信托内的资产可以不被视为受益人的可追及资产,因为它们实际上是由受托者控制的,且分配是随机的。
- 资产保护:
- 由于受托者拥有分配资产的最终决定权,他们可以选择不向受益人分配资产,从而保护这些资产免受债权人的追索。这种保护对受益人特别有利,因为他们可以在需要时获得资产的支持,同时在不需要时保持资产的安全。
Irrevocable Trust(不可撤销信托)保护Settlor的原因:
资产的隔离
- 一旦资产被转移到不可撤销信托中,它们就不再属于设立者(settlor)的法律所有权。这意味着,如果设立者面临债权人的追索,信托内的资产是安全的,因为它们已经与设立者的其他资产隔离。
- 设立者的意图:
- 不可撤销信托通常是为了长期规划而设立的,如遗产规划或慈善捐赠。设立者希望通过这种方式确保资产按照其意愿进行分配,而不受未来可能发生的债权关系的影响。
为什么这两种保护不同?
- 目的和受益人的不同:
- 裁量信托的主要目的是为受益人提供灵活性和资产保护。
- 不可撤销信托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设立者的长期规划意图,并保护资产免受其个人债权人的追索。
- 控制权的差异:
- 在裁量信托中,受托者拥有对资产分配的控制权,这有利于保护受益人。
- 在不可撤销信托中,资产一旦被转移,设立者就失去了对它们的控制权,这有利于保护设立者免受其个人债权人的影响。
综上所述,虽然这两种信托都提供了资产保护的功能,但它们保护的对象和目的有所不同。裁量信托主要关注于保护受益人的利益,而不可撤销信托则更注重实现设立者的长期规划意图并保护其个人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