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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这个板书是不是写错了???固定数量的持有方自己股票,不是回购吗?
JY_品职助教 · 2024年07月09日
嗨,从没放弃的小努力你好:
这里没写错。判断的前提:是基于合同的收款权利。金融资产的本质就是收款权。举个具体的例子
假设 A 公司与 B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签订了一项非衍生工具合同。
A公司在7月1日支付给B公司1000万元,约定在未来三年内,A 公司有权选择使用自身的普通股(A公司股票)来结算该合同。
现在我们要判断的就是将来交付的这个A公司的股票对于A来说,是属于金融资产or权益工具的回购,也就是同学说的这种情况。。
判断的方法就是基于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
① 如果结算方式为:B向A交付100万股A公司的股票,那么我们不需要关注股价的变动,因为我们要交付的数量就是固定的100万股,所以此时A公司的股票就可以理解为是非现金的替代品,应该作为权益工具。
② 如果结算方式为:B 公司向 A 公司交付价值 1000 万元的A公司股票,此时就要关注股票的价格了,股价高那么交付的股数就少,交付的股数依赖股价,就应该作为金融资产来核算。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这里的②,就是这句话的意思,A公司未来收的是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金额是固定的,所以股数是不确定的,也就是可变的),这种情况应该是作为金融资产来核算,符合金融资产的定义
----------------------------------------------虽然现在很辛苦,但努力过的感觉真的很好,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