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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区分什么情况下可以多个保证人可以互相追偿,什么情况下不能互相追偿
小刘_品职助教 · 2024年06月30日
嗨,从没放弃的小努力你好:
可以相互追偿:
1、连带责任保证中一个保证人履行了全部或部分债务,比如,甲、乙、丙三人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甲代偿了全部债务,甲可以向乙和丙追偿他们各自应承担的部分。
2、按份责任保证中一个保证人履行了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债务,比如,甲、乙、丙三人按份承担保证责任,甲代偿了乙和丙的部分债务,甲可以向乙和丙追偿他们应承担的部分。
不可以相互追偿:
1、单独保证:比如,甲、乙、丙三人分别独立为不同部分债务提供保证,如果甲履行了自己的保证责任,甲不能向乙和丙追偿。
2、 无约定或法定追偿权:比如,甲、乙、丙三人在没有明确约定追偿权的保证合同中共同担保,甲代偿了债务,甲不能向乙和丙追偿他们的部分。
----------------------------------------------虽然现在很辛苦,但努力过的感觉真的很好,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