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IPO股票的时候只给往常买过IPO的账户分,而不是全部账户,不违反fair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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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暄_品职助教 · 2024年06月23日
在这个问题中,Danko负责分配首次公开募股(IPO)的份额。他通常将这些IPO分配给那些经常参与IPO的自主决定账户。当IPO认购超额时,他会排除他妻子的非付费自主决定账户,以避免在分配超额认购的IPO时被指责偏袒。
当IPO超额认购时,不能将有利的分配给予与成员或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账户;客户订单必须首先被满足。这表明,在分配超额认购的IPO时,排除与Danko有利害关系的账户(即他妻子的账户)是符合规定的。
你提到的“分配IPO股票的时候只给往常买过IPO的账户分,而不是全部账户,不违反CFA准则的fair dealing么”,这个做法在一般情况下可能引发公平性问题。然而,在这个特定案例中,由于IPO是超额认购的,存在分配限制,因此Danko优先分配给经常参与IPO的账户可能被视为一种合理的商业决策,前提是这种做法不带有歧视性或不公平性,并且符合相关法规和CFA准则。在这种情况下,排除与Danko有利害关系的账户(他妻子的账户)是出于公平和透明的考虑,以避免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或不公平分配。所以,在这个特定情境下,这种做法并不违反CFA准则的fair dealing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