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0081901000005
问题如下:
甲公司2012年年初房产原值为8000万元,3月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自2012年4月起将原值7500万元房产租赁给乙公司,租期3年,月租金2万元,2012年4~6月为免租使用期间。甲公司所在地计算房产税余值减除比例为30%,甲公司2012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注:本题在营改增之前,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
选项:
A.65.49万元
B.66.21万元
C.66.54万元
D.67.26万元
解释:
本题考查免租期房产税的计算,答案是C。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因此甲公司2012年1~6月应按照房产原值8000万元缴纳房产税,7~12月应按照7500万元缴纳房产税,同时对半年租金12万元缴纳房产税,综上,甲公司2012年应缴纳的房产税=8000×(1-30%)×1.2%×1/2 +7500× (1- 30%)× 1.2%×1/2+2×6×12%=66.54万元,选项C正确。
题目说是将7500的房子租赁,应该剩下的500是自用的,但是看解析的意思是500是出租出去的,7500是自用的?,老师可以再解释一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