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例子没太看懂是啥意思,以及为啥violate了这两项
王暄_品职助教 · 2024年05月24日
Max Gubler作为一家大型金融集团旗下的财产/意外伤害保险子公司的首席投资官,他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违反了CFA协会的道德规范中的两条标准,即标准III(A)忠诚、谨慎和关心,以及标准III(C)。原因如下:
III(A):这一标准要求投资经理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必须以客户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表现出谨慎和关心。在这个案例中,Gubler决定投资4%的资金到一个种子基金中,这个决策违反了投资政策声明(IPS)中关于投资高度流动性资产的规定。因为该种子基金有一个至少三年的锁定期,并且随后的退出选项也是分阶段的,每年最多只能退出三分之一的股份。这样的投资显然不符合IPS中对高流动性的要求。
IPS的要求:IPS明确规定了投资的资产应该是高度流动性的,如大盘股和政府、超国家及企业债券,且这些债券的信用评级至少为AA,期限不超过五年。而Gubler投资的种子基金显然不满足这些条件,因为它的流动性受到限制,并且退出策略是分期进行的。
III(C):虽然原文没有直接提及标准III(C)的具体内容,但通常这类标准涉及到投资建议的适宜性和客户的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匹配。在这个案例中,由于投资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可能违反了为客户提供适合其需求的投资建议的原则。
对客户的理解:评论还提到,尽管IPS通常详细描述了投资目标和约束条件,但投资经理也必须尽力了解客户的业务和情况。这样做可以帮助经理识别、理解和与客户讨论投资管理过程中可能重要或变得重要的其他因素。在这个案例中,Gubler可能没有充分考虑到客户对流动性的需求,以及投资非流动性资产可能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