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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园圆_品职助教 · 2024年03月05日
同学你好,母公司单体做账的时候,第一年已经把货物全部都卖给子公司了,那么单体做账的时候,就已经把100%的revenue和对应的COGS本着匹配的原则确认了,并且计量了总的profit作为operating profit记账了
但是由于子公司其实有一部分没有卖出,所以需要在第一年把没有实现的这部分盈利单独扣除(此时没有相应的COGS可以去抵扣,所以必须单独计量入别的科目)从而站在集团整体的角度真实的计量集团的收益
注意,到了第二年,母公司就在卖别的货物,通过别的方式实现operating profit了,此时母公司的单体报表只记录第二年本身经营产生的operating profit——所以合并报表下如果子公司此时卖出剩余货物了,本质和第一年扣除未实现profit的原理是一样的,因为此时只有相关profit的净值而没有对应的收入和费用可匹配着记录了,所以必须单列一个项目记录这样的profit。
Dylan02 · 2024年03月06日
很清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