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ol文_品职助教 · 2023年10月10日
嗨,爱思考的PZer你好:
在实行累积投票时,股东的表决权票数是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与所选举的董事人数的乘积计算,而不是直接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计算。简单地说,股东的表决权票数等于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乘所选举的董事人数。
举个例子:某公司要选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0股,股东共10人,其中1名大股东持有510股,即拥有公司51%股份;其他9名股东共计持有490股,合计拥有公司49%的股份。若按直接投票制度,每一股有一个表决权,则控股51%的大股东就能够使自己推选的5名董事全部当选,其他股东毫无话语权。但若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权的总数就成为1000×5=5000票,控股股东总计拥有的票数为2550票,其他9名股东合计拥有2450票。根据累积投票制,股东可以集中投票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并按所得同意票数多少的排序确定当选董事,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其他股东至少可以使自己的2名董事当选,而控股比例超过半数的股东也最多只能选上3名自己的董事。比如说,控股股东将2550票平均分给3名董事ABC,每人850票,其他股东也希望董事人数超过半数,即也是3人,就会把2450票也平均分给自己心仪的3人DEF,每人816票,那么按照排序,ABCDE当选,其他股东依然只能推选2位董事上位。如果,控股股东将2550票平均分给4名董事ABCD,每人只有637.5票,其他股东就会把2450票也平均分给3人EFG,每人816票,那么按照排序,EFGAB当选,当然控股股东不会这么做,让自己的董事人选落入下风。所以有可得席位数计算公式如下:
可得席位数Y=股份比例*总股份数*(席位数N+1)/(总股份数S+1)
依前例,其他小股东可得席位数Y=0.49*1000(5+1)/(1000+1)=2.937。即:最少可以得到5个席位中的2个。
其他6个席位就无法保证每个人都有超过75001股股票的意思应该是,比如说剩余524999股股票,都投给其他6个席位ABCDEF,每人平均524999/6=87499票,那么排序依然是ABCDEF+第7个(就是你),
排序:87499,87499,87499,87499,87499,87499,75001。
而如果剩余524999股股票,平均投给7个人ABCDEFG,每人平均524999/7=74999票,那么你的票数75001,排序位于所有人前列,当选董事的人就是你+ABCDEF,那7个人中总有人会被淘汰。
排序:75001,74999,74999,74999,74999,74999,74999。
----------------------------------------------加油吧,让我们一起遇见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