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008190100002802
问题如下:
要求:
(2)计算该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选项:
解释:
(2)契税应纳税额=18000×3%=54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18000+540=18540万元。
1、销售给员工的增值额不算增值税吗?不视同于销售吗?
2、最后一步算土增税的时候,销售给员工那部分为什么又视同销售了,而不是加上他实际销售价格(成本价)?
伯恩_品职助教 · 2023年08月23日
嗨,爱思考的PZer你好:
同学你好,我有点没太明白你的问题,你说问的这个小题还是整个计算题,还是问的增值税还是土地增值税。
1、销售给员工的增值额不算增值税吗?不视同于销售吗?——这个小题(你提问的是第2小问)没涉及增值税啊?是第3问的增值税吗?卖给员工 的是成本价,没有增值额,当然不会有增值税啊。
2、最后一步算土增税的时候,销售给员工那部分为什么又视同销售了,而不是加上他实际销售价格(成本价)?——这个土地增值税中明确有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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