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0072903000011
问题如下:
甲公司是位于A市的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7月甲公司在B县城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含税收入总额为600万元,另支付含税分包款200万元。则甲公司向B地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以及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为( )万元。
选项:
A.12.11
B.8.07
C.12.82
D.36.33
解释:
本题考查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答案是B。
甲公司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在B县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600-200)/(1+9%)×2%=7.34万元,同时应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B县)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因此甲公司应在B县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7.34×(5%+3%+2%)=0.734万元,综上甲公司合计应缴纳的税款=7.34+0.734=8.07万元,选项B正确。
请问老师,是“另支付分包款200万元”,为何要600-200?不应该直接就是600万元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