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3030803000047
问题如下:
根据欧盟分类法,下面关于满足可持续经济活动的三个标准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遵守“最低保障措施”
B.符合一系列国际基本人权和劳工的标准
C.对任何其他五个社会目标“不造成重大损害”
D.对分类法中列出的六个环境目标中的至少一个做出“实质性贡献”
解释:
欧盟分类法中提到的六个目标为环境目标,因此应该是对任何其他五个环境目标“不造成重大损害”。这个答案是不是错了 应该是 b
净净_品职助教 · 2023年06月14日
嗨,努力学习的PZer你好:
答案没有问题哈,B选项是第三个原则的内容,C选项错在社会目标,应该是环境目标,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个原则:对分类法中列出的六个环境目标中的至少一个做出“实质性贡献”
第二个原则:对任何其他五个环境目标“不造成重大损害”
(上述两个原则都是针对六个环境目标确定的,既要对其中一个做出实质性贡献,又要对其他不造成重大损害)
第三个原则:遵守“最低保障措施” (这里的最低保障措施就包括国际上公认的一些框架和条约,例如要符合经合组织跨国企业指导方针和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包括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工作中的基本权利和原则的宣言,ILO的八项核心公约和国际人权法案。)
----------------------------------------------虽然现在很辛苦,但努力过的感觉真的很好,加油!
NO.PZ2023030803000047 问题如下 根据欧盟分类法,下面关于满足可持续经济活动的三个标准说法错误的是 A.遵守“最低保障措施” B.符合一系列国际基本人权和劳工的标准 C.对任何其他五个社会目标“不造成重大损害” 对分类法中列出的六个环境目标中的至少一个做出“实质性贡献” 欧盟分类法中提到的六个目标为环境目标,因此应该是对任何其他五个环境目标“不造成重大损害”。 其它5项,难道不就是一共6项的意思吗?关于ILO,三项原则里面不包括啊?
NO.PZ2023030803000047问题如下根据欧盟分类法,下面关于满足可持续经济活动的三个标准说法错误的是A.遵守“最低保障措施”B.符合一系列国际基本人权和劳工的标准C.对任何其他五个社会目标“不造成重大损害”对分类法中列出的六个环境目标中的至少一个做出“实质性贡献”欧盟分类法中提到的六个目标为环境目标,因此应该是对任何其他五个环境目标“不造成重大损害”。解析的逻辑有些迷惑。对其他5项不造成明显损害难道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