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2102801000016
问题如下:
2×20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于2×23年12月31日将商品交付乙公司,乙公司如果在2×20年1月1日付款,需要支付800万元,如果乙公司选择在2×23年12月31日付款,则需要多支付150万元。乙公司选择在2×20年1月1日付款,甲公司当日收到货款并存入银行,商品的控制权在交货时转移。不考虑其他因素及相关税费,下列关于甲公司会计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将收到的货款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150万元
B.将收到的货款确认为预收账款 C.在交货时确认800万元收入 D.在交货时确认收入950万元收入解释:
答案:AD
甲乙公司签订的合同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甲公司应将收到的货款计入合同负债,而不是预收账款,后续期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选项B错误;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即现销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这个是2020确认收入还是2023?实际支出就是800啊?所以收入不应该确认为800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