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准则和国际准则的损益表在结构上大体相同,都是以不同活动作为逻辑划分(经营和非经营),但从结构上来看,US GAAP底下没有专门列示recurring的经营项,而IFRS准则下列示了recurring的经营项(US GAAP的special items就相当于IFRS的other operating income)
US GAAP中的other income/expense列示在operating income以后,那么这里的other income是否应该理解为非经营项的损益;IFRS中的other income列示在operating income以前,这里的other income应理解为非主营业务的经营收入;两个other income的具体含义并不完全一样(这样就有个奇怪的地方,国际准则下没有专门列示非经营项的损益?例如政府补助这种非经营项的损益一股脑扔other income嘛?),不知道这样理解有没问题。
另外gain和loss我看定义侧重于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值,与是否属于ordinary activity没有关系,也不是专门的会计报表列示项,这里的gain和loss似乎与中国会计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定义里专门强调了是由非日常活动形成的)不是一回事?
然后还有一点就是,美国准则、国际准则是明确划分了三大活动的,EBIT以前专门反映的是经营活动的影响,NI才是反映了三大活动的影响;而中国会计准则里营业利润应该是涵盖了三大活动的影响?